信用破產 郵局開戶、卡債族開戶、信用破產郵局帳戶在PTT/mobile01評價與討論,在ptt社群跟網路上大家這樣說
信用破產 郵局開戶在信用不良- 看板LAW
作者: lance7483 (lance) 看板: PttLifeLaw
標題: 信用不良
時間: Fri May 28 21:00:21 2010
我想請問一下,我媽媽他因為多年前欠很多卡債和房貸導致信用破產
(不清楚有沒被帳戶凍結)
但最近我媽媽出了車禍,對方保險要理賠下來需匯去郵局,請問這樣
理賠款會被扣走嗎?(因為怕被扣款的關係,我們也不敢將支票弄進銀
行帳戶裡,而且是強制險和第三責任險的關係,保險公司不願意取消禁
背和支票的平行線),而我媽媽九十八年度有半年有薪轉到郵局是沒被
扣,到了今年過年的時候工作沒了,到保險賠下來的時間約有辦年在
郵局是沒有現金流動的。
我去查了一下知識家,內容如下,也不知道是否屬實,麻煩大家解惑
謝謝
郵局不會被查到
因為郵局存簿儲金是免稅無扣繳憑單
既然不必報稅就不會出現在國稅局的所得清單上
郵局的開戶資料又不報送聯徵
債權銀行就查不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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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115.80.151.243
倘若對方開給我劃線且記名並禁止背書轉讓的話,我該怎麼取款,我有問銀行板的板友
板大回答說,即便是有開禁背,可是可以在支票背面填上委託取款
並可將該支票存在受委任人的任一金融帳戶,禁背和背面填委託是不相衝突的
可是我有打電話給銀行說我要以委任的方式取款,銀行說
因為有背書的關係完全無法存入他人帳戶= =a
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啊??
也因此我查了一下票據法
禁背轉讓之記名支票,得以委任取款背書方式委託他人取坤,又在支票正面劃平行線者,
依票據法第一三九條第三項規定,持票人如非金融業者,則須將支票存入其在金融業者之
帳戶委託取款,所以意謂著我可以理直氣狀的在支票背面寫好委任然後存入我任一
金融帳戶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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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115.80.151.243
→ alawyer:郵局只是不會顯示在所得清單上,但不表示無其他管道查。 05/28 21:46
→ alawyer:事實上,就是一個字:快! 和債權人比賽誰快囉。 05/28 21:47
推 hsinyeh:去發票行開一個帳戶 然後存款單跟提款單一起遞給他 05/28 21:53
推 depravity:那也要看有沒有欠發票行啊 XD 05/28 21:55
推 wallsons:支票幾天內就會下來了 問清楚到底第幾天後會下來 05/31 13:45
→ wallsons:然後那天一大早去領就好啦 債權人不可能當天就剛好去扣繳 05/31 13:46
→ wallsons:因為之前帳戶是根本沒有錢 債權人根本不會去扣你的錢 05/31 13:47
→ wallsons:原PO白操心的啦 安啦 05/31 13:47